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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载|吉首大学第七届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、第八届“孝心大学生”、第九届“校园之星”评选活动开始
2023年09月29日 15:15  【字体:

转载|吉首大学第七届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、第八届“孝心大学生”、第九届“校园之星”评选活动开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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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教育引导青年学生立大志、长才干、勤奋斗,争做有执着信念、优良品德、丰富知识、过硬本领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同时进一步挖掘、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、拼搏奋进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,在我校大学生中树立自强、自立的榜样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,依靠榜样的力量反观自身、完善自我,学校决定开展吉首大学第七届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、第八届“孝心大学生”、第九届“校园之星”评选活动。


01

评选类别及奖励

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

吉首大学第七届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:

“芙蓉学子·社会实践奖”

“芙蓉学子·公益行动奖”

“芙蓉学子·自强不息奖”

“芙蓉学子·道德风尚奖”

“芙蓉学子·学术科研奖”

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(个人或团队),授予荣誉证书和5000元奖金每人(团队)。

孝心大学生

吉首大学第八届孝心大学生共评选10-20名仁爱孝道、诚信友善、爱国奉献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,能够起到可亲、可敬、可信、可学榜样作用的大学生,授予荣誉证书和3000元奖金。

校园之星

吉首大学第九届“校园之星”分为

道德校园之星

励志校园之星

学习校园之星

创新创业校园之星

公益校园之星

每个类别评选1名“XX校园之星”,授予荣誉证书和5000元奖金;每个类别评选2名“XX校园之星提名奖”,授予荣誉证书和2000元奖金。若无符合评选条件的类别可不评定。


02

评选条件及办法

按照统一标准、统一组织、统一流程、统一管理的要求,学校组委会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。


03

评选时间安排

1.宣传发动阶段:9月24日—10月7日

2.报名阶段:10月7日—10月16日

请各学院团委(申报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的学生社团,未挂靠在学院的由挂靠单位上报)于10月16日12:00将学院推荐候选人材料纸质档报送到校团委60513室,电子档统一打包命名为“XX学院大学生典型评选候选人推荐资料”发送至jidatuanwei@163.com邮箱。

3.资格审查阶段:10月16日—10月23日

4.评选阶段:10月23日—11月10日

(1)校级初评(10月23日—10月27日)。确定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候选人30人、“孝心大学生”候选人10—20人、“校园之星”候选人15人。

(2)候选人公示(10月30日—11月3日)。公示期满后,候选人加入交流群,按时提交终审展示材料并准备现场答辩。

(3)投票阶段(11月3日—11月10日)。

①网络投票(11月3日—11月6日),仅“校园之星”“孝心大学生”评选活动有此环节。

②班级代表投票(11月3日—11月6日),仅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有此环节。

③评审小组投票(11月7日-11月10日),“芙蓉学子·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、“校园之星”候选人结合视频、ppt等进行5分钟现场展示并现场答辩。“孝心大学生”候选人提交5分钟展示视频,不进行现场答辩。

(4)校级评审结果公示(11月13日—11月17日)

5.总结上报及表彰阶段:11月18日—11月30日

6.宣传推广阶段:2023年9月—2023年12月

了解详情、查看附件请点击下方

阅读原文


转载|吉首大学先锋

图文排版:翁振瑜

责任编辑:彭刘思

初审:陈伊萌

终审:刘卫

本期出品:CHO工作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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